桃洪镇党委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确保党员发展质量,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、先进性,在坚持发展党员"四制"的基础上,创新审查和公示两大举措。一是严把审查关。在建党对象审查过程中,必须由村(社区)党组织和行政驻村(社区)干部、计育驻村(社区)干部、综治办组成联合审查组,就建党对象的政治历史、计划生育、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,形成审查结论并报计划生育、政法分管领导审核签具意见,认为符合发展条件的,再呈报镇党委培养发展。二是扩大社会监督。建党对象、预备党员、预备党员转正一经确定,必须同时在其工作单位、居住地和桃洪镇网站三处公示,公示期限也从原有的三天延长到七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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